江北新区市、区两级个人课题过程管理要求
江北新区市、区两级个人课题过程管理要求
为规范教师个人课题研究过程,支持教师顺利开展研究,提高个人课题研究的实效,特制订本要求。
1.教师作为“个人课题”研究的主持人,自“个人课题”立项名单公布之日起,就要按照研究方案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主持人需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个人课题培训,研究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区级或市级个人课题培训才能获得结题资格。
2.教师开展“个人课题”研究,主要采取行动研究、案例研究、个案研究、调查研究、叙事研究、文献研究等方法,平时要注意研究过程原始资料的积累、整理与保存。每学期期末在区级平台提交一次过程性材料,包括学期研究方案、研究活动具体资料及学期研究成果或小结等三类材料,研究期间至少提交三次过程性材料才能获得结题资格。
3.学校教科室在新一轮个人课题立项工作完成之后,需制定为期两年的学校个人课题管理方案,并提交区教育科研部备案。每学期的教科研计划中要有专门针对个人课题管理的内容,对教师个人课题的过程管理有具体的要求与方法。
4.学校教科室需注重个人课题的过程管理,对教师的个人课题学期计划、研究活动及资料收集进行监督与指导,组织有关培训与展示交流活动。学期末需对教师拟网络提交的过程性材料进行审核与指导,帮助教师进行完善与提炼后再提交到网络平台,并及时了解教师网络提交的完成情况。
5.区教育科研部每学期期末对区级个人课题过程性材料网络提交情况进行检查,与学校教科室共同督促个人课题主持人完成提交任务。每年度举办一次区级个人课题培训交流活动,承办或组织参加市级个人课题培训活动一次,为教师顺利开展研究提供支持与服务。
6.区级个人课题结题率总体控制在75%左右,各单位市区两级个人课题总体的结题率需达到70%以上。各校教科室务必加强教师个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与指导,提高教师研究的水平与质量,确保学校结题率达标。